近日,普陀区国动办收到驻地部队《关于协助配置“军事管理区”标识牌的感谢信》3封,感谢为其营区门口设立“军事管理区”标识牌,这是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普陀区首批由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军事标识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普陀区国动办主动发挥联系军地的政治优势,组织召开驻地部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部署会,会同驻地部队现场勘察,划明“军事管理区”,及时完成多处“军事管理区”标识牌的制作和设立工作,助力提升驻地部队的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动双拥模范城市创建持续深入。
信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日期: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