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易地建设审批结果公示
消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日期:2025-03-26 10:03:33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来源:综合处
发布日期:2025-03-26 10:03:33
根据《关于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朱发改审批[2024]2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9032025GG0012572号),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核定应建人防建筑面积为地上建筑5999.74㎡×7%=419.9818㎡。根据浙人防办【2022】27号第十五条第七款: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米的,本项目符合易地建设。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本项目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881961.78元(5999.74㎡×7%×2100元/㎡=881961.78元)。
根据《关于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朱发改审批[2024]2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9032025GG0012572号),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核定应建人防建筑面积为地上建筑5999.74㎡×7%=419.9818㎡。根据浙人防办【2022】27号第十五条第七款: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米的,本项目符合易地建设。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本项目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881961.78元(5999.74㎡×7%×2100元/㎡=881961.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