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9022025GG0031585号),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核定应建人防建筑面积为地上建筑2802.39㎡×7%=196.1673㎡。根据浙人防办【2022】27号第十五条第七款: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米的,本项目符合易地建设。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本项目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11951.33元(2802.39㎡×7%×2100元/㎡=411951.33元)。

 

 

舟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